軟體當道的時代
「文創、數位、3 D 示範基地」全力籌建
產業經濟力量的發展,國家責無旁貸需支持與協力,過去從農業轉工業,再到科技產業,經濟部持續努力著。而過去產業專區規劃偏向以「場地提供」與「硬體設備資源」為主,而今天的台灣經濟力,已逐漸轉向軟體知識範疇,相關專業園區設立應注入更多「軟能量」才符合當今需求。因此為求台灣相關軟體產業進一步發展,行政院核定「台中軟體園區」設立,由經濟部主導,協同開發商齊力建構。相關籌畫與基礎建構如火如荼進行中,成為近年來全國開發工期最短,招商最快速的國家級專業園區。
而檢視當前情勢與需求,現階段在文化創新、數位平台內容建構上,乃最亟需育成的產業,因此,台中軟體園區為落實培育目標產業之任務,特別籌建一示範專區:「文創、數位、3 D 示範基地」,此核心建設,是台灣產業專區創舉,打破僅為辦公室場地提供之形式,將以硬軟體並重,提供專業輔導與整體價值鏈整合的進階園區。
雖然目前這樣的園區只有這一座,進駐機會也不多,但希望這將成為台灣創意軟實力的研發中心,為經濟注入新活水,建立產業經濟新典範與里程碑。
主辦機關: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
開發事紀
- 101年5月行政院正式核定「台中軟體園區」開發案。
- 102年2月確認規劃「文創 數位 3D示範基地」。
- 103年9月建照正式核發,建設工程全面啟動。
- 103年10月辦公室、商鋪進駐申請,正式同步開放。
- 預計105年上半年取得使用執照,並開始進駐。
園區面積
- 4.96公頃,共分為4個坵塊,為軟體產業專用區。
- 文創與數位示範基地(B坵塊),總面積16,802.87㎡,約為5,082.87坪。
文創經濟
文創經濟興起,兆元產業誕生
軟體時代,創意知識當道,不僅各類數位創意成果輩出,
而其中文化創意範疇更是核心培育產業之一。
MORE
-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於2010年通過,共編列100億元預算於文創產業。
- 根據統計資料,台灣文創產業的產值維持在6000億元左右,
「創意台灣」發展方案計劃將台灣文創產業推到兆元產業的規模。

文創聚落推動
關於「文創聚落」的推動…
在這個數位科技突進、網路社群興起、在地(個人)特色取代大敘事的多元社會,「文創」一詞已然成為當代顯學,
藝術與文化不再束之高閣,反而回歸生活化,從創意市集裡的手工藝品、種植有機農作物、獨立發行雜誌…
每個人都可以是夢想家或設計師,搞創意也能有出頭的一天;
這群「追求獨一無二」、「喜愛文化產業」的年輕人,正被廣泛討論。
甚至成為一個文化符號。
地方、區域…文化聚落的風氣正啟。
翻翻文獻,「文化創意聚落」是指文化創意事業高度聚集之一定地理區域,不以同一建物、同一街廓或行政區域等明確界限劃分者為限。
其「核心創作及獨立工作者」則指從事文化創意產品創作或服務、研發之個人或微型文化創意事業。
而且依據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二十五條:政府應協助設置文化創意聚落,並優先輔導核心創作及獨立工作者進駐,透過群聚效益促進文化創意事業發展。
其實不需什麼艱深拗口的詞彙解釋,或是法令規章約束,
「文化創意聚落」其實就是你、我,對人、對事、對物的共同觀點,並快樂地、創意地…展演出來,
在我家、在你家、在一個聚落或特定區域裡,而且那些創作或活動的發起,真的能為人們帶來生活的幸福與感動…
